为保护生态环境,节约土地资源,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,我市制定《天津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。
奖补内容
本办法所称的节地生态安葬是指在对逝者的安葬过程中,采取不保留骨灰和标志物的安葬方式,包括草坪葬、花坛葬、骨灰撒海等形式。
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包括三项内容,即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、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和承办服务补贴。
奖补标准
■ 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标准为1420元/具
■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为1000元/具
■承办服务补贴标准为2000元/具
奖补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的,申请人可以同时申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:
(一)逝者为天津市户籍;
(二)2020年1月1日(含)后申请办理节地生态安葬;
(三)自愿在本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殡葬服务单位办理节地生态安葬;
(四)基本殡葬服务遗体冷存、遗体运送、遗体火化均由本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;
(五)逝者遗体火化后六十日内直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;
(六)申请人应当为逝者的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。
符合下列条件的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领节地生态安葬奖励:
(四)申请人应当为逝者的亲属或有权处置逝者骨灰的权利人。
符合下列条件的,殡葬服务单位可申报承办服务补贴。
(一)已纳入到《天津市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承办单位目录》;
(二)安葬的逝者为天津市户籍;
(三)提供的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为2020年1月1日(含)之后申请办理的。
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性公墓、公益性公墓、殡仪馆可以列入《天津市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承办单位目录》:
(一)依法设立;
(二)经营性公墓、殡仪馆节地生态安葬土地面积不低于2亩,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土地面积不低于3亩;
(三)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%。